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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动 产 首 次 登 记 公 告
  • 2020-04-01 10:3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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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号:汕潮阳不动产【2020】008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变更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4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路段105号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窗口。

联系方式:0754-8383464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

面积

用途

备注

1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北门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

集体土地所有权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北门村

440513013003JA00001W00000000

3388306



  公告单位: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〇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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