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2020-05-25 11:0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编号:汕潮阳不动产【2020】015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收储原海门中心渔港港区填海形成87.09亩新增土地的复函》(汕潮阳府办复函【2020】71号)的复函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06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路段105号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事窗口。联系方式:0754-83834640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

面积

用途

备注

1

汕头市潮阳区土地储备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莲峰居委渔港码头

440513013014GB07518W00000000

28635.7

其他土地


2

汕头市潮阳区土地储备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城关居委渔港码头

440513013007GB07519W00000000

29424.6

其他土地


  


公告单位: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潮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