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更正公告
编号:汕潮阳房地一体不动产(更)字〔2021〕76号
我局于2021年6月29日在政府公开信息网刊登的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公告,编号为:汕潮阳房地一体不动产〔2021〕15号,经核实拟对该公告内容中1宗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宗地面积(㎡)
建筑面积(㎡)
用途
更正内容
备注
1
张伟平、张哲、张易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口美居委西洋十巷50号
440513012001JC41513F00010001
222.30
2133.82
农村宅基地
原权利人:张伟平应更正为:张伟平、张哲、张易,宗地面积原为:123.02㎡应更正为:222.30,建筑面积原为:1155.17㎡应更正为:2133.82㎡
原房地一体预编不动产单元号:440513012001JC00513F00010001
公告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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