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更正公告
编号:汕潮阳房地一体不动产(更)字〔2022〕78号
我局于2022年6月2日在政府公开信息网刊登的不动产权首次登记公告,编号为:汕潮阳房地一体不动产〔2022〕210号,经核实拟对该公告内容中1宗不动产登记信息进行更正,更正内容如下: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宗地面积(㎡)
建筑面积(㎡)
用途
更正内容
备注
1
吴潮芝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潮美村新桥头后座四横座2号
440513001025JC41219F00010001
172
154.24
农村宅基地
原不动产单元号为440513001025JC41216F00010001,现应更正为440513001025JC41219F00010001。
原房地一体预编不动产单元号:440513001025JC00101F00010001
公告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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