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权属人陈新强)
编号:汕潮阳不动产【2022】115号
根据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粤0511执326号之二,因人民法院未能提收《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位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2020)潮阳区不动产权第0012206号
陈新强
国有建设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440513011050GB00265F00060014
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西门居委石珠路茵悦豪苑第6幢第1单元402A、B号房
声明人:吴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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