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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示(被继承人林汉钊)
编号:汕潮阳房地一体不动产〔2023〕26号
经林春雄申请继承林汉钊房产遗留的坐落于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平东居委东安路三巷7号的不动产。根据所有人签订的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上述的不动产个人所占有的产权份额由林春雄继承,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书面异议,我局将予以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公告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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