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潮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专题专栏 > 不动产登记工作
分享到:
不动产继承公示(被继承人吴加弟)
编号:汕潮阳不动产【2023】034号
吴振川申请继承吴加弟遗留的坐落于潮阳区文光街道平东居委东峰住宅区二区第2幢203号房的不动产。根据所有人签订的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上述的不动产产权由吴振川继承,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书面异议,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