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潮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专题专栏 > 不动产登记工作
分享到:
不动产继承公示【被继承人姚进和(曾用名:姚希华)】
编号:汕潮阳不动产【2023】067号
黄玉珠申请继承姚进和(曾用名:姚希华)房产遗留的坐落于潮阳县棉城五仙市内街西二幢106号、潮阳县棉城五仙市内街西二幢303号的不动产。根据所有人签订的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上述的不动产由黄玉珠继承,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书面异议,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