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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示(被继承人郑裕雄)
编号:汕潮阳不动产【2023】074号
郑丽华申请继承郑裕雄房产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潮阳文光街道平东居委翠竹园住宅区第3幢501号房的不动产。根据所有人签订的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上述个人所占有的产权份额由郑丽华继承,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书面异议,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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