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属人翁志霖)声明
  • 2023-05-08 16:3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 【字体:    


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属人翁志霖)声明

编号:汕潮阳不动产【2023】079号

翁志霖遗失位于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五仙居委柏丽湾第2幢2201号房的《不动产权证》证号列:粤(2021)潮阳区不动产权第0015787号,现声明作废(由监护人:翁伟福申请办理)。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自本声明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本人将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声明人:翁伟福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潮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