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公示(被继承人李广)
编号:汕潮阳不动产【2023】150号
李苏平申请继承李广房产房产遗留的坐落于潮阳市文光办事处平和东东山老干十二幢302的不动产。根据所有人签订的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上述的不动产个人所占用的产权份额由李苏平继承(房改房,属夫妻共同财产,配偶陈德柔占有一半份额),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书面异议,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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