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声明
编号:汕潮阳不动产【2023】152号
叶碧琴继承叶扁房产遗留的坐落于潮阳市棉城城南一路龙井市场南栋606房的《房地产权证》证号列:粤房证字第0939013号,因上述房产证遗失,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自本声明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本人将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
声明人:余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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