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潮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专题专栏 > 不动产登记工作
分享到:
不动产继承公示【被继承人穆丽帆(曾用名:穆小娟)】
编号:汕潮阳不动产【2023】155号
许侨锋、许馨予、许鑫妍申请继承穆丽帆(曾用名:穆小娟)的房产遗留的坐落于①潮阳区文光街道中山东路173号润泽金园第4幢2702A.B号房,②潮阳区文光街道中山东路173号润泽金园第4幢1501A.B号房的不动产。根据所有人签订的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上述的不动产个人所占用的产权份额由许侨锋、许馨予、许鑫妍继承,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书面异议,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