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公告
编号:汕潮阳不动产【2023】165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抵押权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广东阳柳(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
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南门桥西新河湾花园南区第11幢首层7号铺
34.32m2
营业用房
2
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南门桥西新河湾花园南区第11幢首层8号铺
31.20m2
公告单位: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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