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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动 产 抵 押 权 登 记 公 告
  • 2023-09-07 11:0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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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汕潮阳不动产【2023】165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抵押权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广东阳柳(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

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南门桥西新河湾花园南区第11幢首层7号铺

34.32m2

营业用房


2

广东阳柳(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房屋所有权

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南门桥西新河湾花园南区第11幢首层8号铺

31.20m2

营业用房


公告单位: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二〇二三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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