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属人李振光)声明
编号:汕潮阳不动产【2023】187号
李勤继承李振光取得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兴归中山西路三区17幢517、518号(带单车房)的《房地产权证》证号列:粤房地证字第1312627号,因《房地产权证》不慎遗失,现声明作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的规定,自本声明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本人将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声明人:李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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