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权属人陈会明)
编号:汕潮阳不动产【2024】044号
根据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3)粤0513执恢79号之一,因人民法院未能提收《房屋所有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位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粤房地证字第C0002508号
陈会明
房屋所有权
440513010051GB80058F00010032
潮阳市文光办事处北门2 区 2 幢北 1、2 号单车房
声明人: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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