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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示【被继承人连玲娟】
编号:汕潮阳不动产【2024】010号
连尔东申请继承连玲娟房产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兴归居委文昌南住宅区第11幢10号铺首层连二层(配11幢首层35号单车房)的不动产。根据所有人签订的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上述的不动产由连尔东继承,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书面异议,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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