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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属证书遗失(权属人肖标亮)声明
编号:汕潮阳不动产【2024】005号
肖标亮拥有位于棉城新宫居委伯公后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证号列:潮集建(1989)字第0524012400600号。因保管不慎遗失,经申报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同意,现公告声明。如与上述房产权属有纠葛者,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资料向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理由不成立,则予以作废。
声明人:肖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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