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潮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专题专栏 > 不动产登记工作
分享到:
不动产继承公示(被继承人陈钦成)
编号:汕潮阳不动产【2023】224号
陈恩赐申请继承陈钦成房产遗留的坐落于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兴归居委兴通中住宅区第13幢205号房、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西环城路151号铺(配兴通中住宅区第11幢43号单车房壹间)的不动产;陈恩展申请继承陈钦成房产遗留的坐落于北街道棉旺住宅区E幢4号铺间的不动产;陈丽璇申请继承陈钦成房产遗留的坐落于棉北街道棉旺住宅区E幢3号铺间的不动产。根据所有人签订的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上述的不动产个人所占有的产权份额由陈恩赐、陈恩展、陈丽璇继承,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书面异议,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