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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示(被继承人林道贤)
编号:汕潮阳不动产【2023】204号
陈爱琴申请继承林道贤房产遗留的坐落于①潮阳市文光平东民安路31号502室(房改房,属夫妻共同财产,配偶陈爱琴占有一半份额)、②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平和东居委兰竹苑A幢1201、B号、③潮阳区文光街道平好东居委兰竹苑A幢1202A、B号房(②、③属夫妻共同财产,配偶陈爱琴占有一半份额)的不动产。根据所有人签订的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上述的不动产个人所占有的产权由陈爱琴继承,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书面异议,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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