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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编号:汕潮阳不动产【2023】189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11月6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路段105号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联系方式:0754-83834640
公告单位: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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