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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公示(被继承人张海义)
编号:汕潮阳不动产【2023】194号
张爱军(曾用名:张爱君)申请继承张海义房产遗留的坐落于潮阳县棉城平东翠竹园13栋606户(配30号单车房)的不动产。根据所有人签订的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上述的不动产个人所占有的份额由张爱军继承,如对上述不动产有权利要求者,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提出书面异议,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转移(继承)登记。
特此公示。
公示单位: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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