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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 2025-04-28 17:05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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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汕潮阳不动产【2025】079号

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棉新大道中105号

联系方式:0754-83834640

序号

登记申请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门股份经济联合社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门股份经济联合社龟脚埔洋

440513013010JB00133W00000000

14076m2

教育用地(学校用地)


2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门股份经济联合社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东门股份经济联合社龟脚埔洋

440513013010JB00132W00000000

70m2

教育用地(学校用地)



公告单位:汕头市潮阳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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