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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电整治直击】红灯停绿灯行 不闯不抢讲文明
  • 2021-11-03 09:00
  • 来源: 汕头市潮阳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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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灯停绿灯行,不闯不抢讲文明逐渐成为市民出行的行为自觉,但仍个别市民漠视交通信号灯,随意穿行,危害交通安全。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行人、摩电驾驶员需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做到不闯红灯、不抢道,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利己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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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城区各主次干道交通秩序井然,大部分市民能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但仍有个别市民漠视交通信号灯,随意闯红灯,抢道通行,扰乱交通秩序,危害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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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如果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双方的责任判定如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有关部门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闯红灯,不抢道,驾驶摩电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文明安全出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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