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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粮食储备仓库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2021-03-09 11:23
  • 来源: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 发布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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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汕潮阳公资建交告20210309001
工程名称汕头市潮阳区粮食储备仓库新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立项批文文号潮阳发改投[2020]55号、潮阳发改投[2021]5号、潮阳发改投[2021]9号
招标人汕头市潮阳区粮食收储管理中心办公地址汕头市潮阳区粮食局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凯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汕头市金平区金砂路友谊国际大厦九楼901房之C单元
设计单位初步设计单位:广东南雅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勘察单位核工业衡阳第二地质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黄工联系电话0754-83600534
工程地点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径头村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91264.35㎡(约136.9亩),拟新建粮食储存规模稻谷10.01万吨,总建筑面积33908.33㎡。项目计划建设14栋散装平房仓、1栋综合物业用房(含值班宿舍及食堂)、1栋一站式中心、1栋机械库、1栋药品库,配套建设仓间罩棚、地磅、变电所、制氮机房、消防泵房、消防水池、围墙、道路、停车场及绿化等设施。项目概算总投资34161.45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5390.66万元、施工图设计费383.96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除上级补助或债券资金安排外,其余部分由区政府统筹解决。
招标内容包括汕头市潮阳区粮食储备仓库新建项目的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工程施工(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相关配合服务)。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专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必需以具备施工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4、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联合体投标,须为施工单位在职职工);②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设计单位在职职工)。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三、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100/)(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然后点击进入“建设工程”模块,选择拟参投的工程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填写“招标文件下载登记表”,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按钮(投标人应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操作详见《建设工程投标系统操作指南(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的“场地安排”。2、网上递交: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数字签名,并打印“投标确认函”。3、逾期送达(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和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于开标时间截止前到开标现场递交一套纸质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人应确保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4、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委托)、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复印件或扫描打印件加盖公章(若有联合体的,则只盖联合体牵头人的公章)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现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5、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媒体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汕头市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发布
交易场所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
行政监督部门汕头市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54-83606531
项目核准部门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54-83600534
监察部门汕头市潮阳区监察委员会联系电话0754-83600365
信息发布时间2021/3/9
日程安排表
程序时间
提交问题截止时间 2021年3月12日下午5:00
提交问题发布时间 2021年3月16日下午5:00
递交标书时间 2021年4月2日上午9:30~10:30
开标、评标、定标 2021年4月2日上午10:30开始
备注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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