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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城南街道南丰园住宅区、长春园住宅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 2021-11-30 15:06
  • 来源: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 发布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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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汕潮阳公资交建告20211130002
工程名称潮阳区城南街道南丰园住宅区、长春园住宅区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立项批文文号潮阳发改投【2021】72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8-440000-04-01-200951
招标人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新华大道东段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众诚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座1201号房之六
设计单位/勘察单位/
联系人肖先生、郑工联系电话0754-83874983   、-
工程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
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汕头市潮阳区文光、城南、棉北街道,项目改造6个老旧小区,划分为三个子项目。本项目为潮阳区城南街道住宅区改造项目,南丰园住宅区改造,涉及改造楼栋   4 栋,户数 263 户,用地面积为 8043.0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24000 平方米;长春园住宅区改造,涉及改造楼栋 8 栋,户数 315   户,用地面积为 7643.7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35280 平方米。项目总投资 1855.45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本级财政资金及上级补助资金
招标内容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地形测量、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工程测量、测绘、物探等);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工作咨询、环境影响咨询服务、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书编制、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施工配合服务工作等)。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已完成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及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一、投标人投标合格条件: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及拟派项目   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必须以具备设计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入系统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然后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0(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
    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对应项目的“公告详情”。
    2.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若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评标时)及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回执》(一式两份)准时到达交易现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纸质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发布媒体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
交易场所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
行政监督部门汕头市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54-83606531
项目核准部门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54-83600534
监察部门汕头市潮阳区监察委员会联系电话0754-83600365
信息发布时间2021/11/30
日 程 安 排 表
提疑截止时间2021年12月3日  17:00
答疑公告2021年12月6日  17:00
递交投标文件2021年12月23日  9:30-10:00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3日  10:00
备注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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