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 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必需以具备设计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根据粤建市[2015]52 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勘 察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 规范检查。 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 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 子交易平台),进入系统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然后下 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v2.0 (投标人)》及《关于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 正式运行的通知》)。 2.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3.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电子交易平台公布的为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具体详见电子交易平台对应 项目的“公告详情”。 2.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回执二》(一式二份)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 100 米 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现场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4、纸质投标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