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榕江堤防护岸工程(沟头村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2022-01-11 17:21
  • 来源: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 发布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 【字体:    
交易项目编号汕潮阳公资交建告20220111001
工程名称榕江堤防护岸工程(沟头村段)安全隐患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立项批文文号潮阳发改综[2021]61号、汕潮阳府办复函[2022]1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12-440513-04-01-397888
招标人汕头市潮阳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办公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潮海路口岸综合大楼八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93号703房
设计单位/勘察单位/
联系人林工/蔡工联系电话0754-89392218/0754-83638588
工程地点汕头市潮阳区金灶镇沟头村
建设规模对桩号15+860~15+950段岸坡进行抛石护脚及护坡处理。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岸坡级别为2级。本工程批复概算总投资为936.10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2021年省级涉农资金和区级自筹
招标内容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完成本工程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含勘察、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图纸变更、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竣工图编制及相应建筑安装工程的施工和设备采购、试运行及验收服务等内容。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1)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河道整治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
    (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类高级技术职称并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021年10月-2021年12月)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5)勘察单位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要求:除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岩土(或地质)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名外,另配备现场勘察代表(需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1名;并提供上述人员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021年10月-2021年12月)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6)设计单位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要求:除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1名外,另配备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1名;并提供上述人员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021年10月-2021年12月)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7)拟派施工负责人由牵头单位委派,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能兼任安全员。
    (8)施工企业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要求:除施工负责人1名外,另配备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1名、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1名;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安全员1名、资料员1名(上述人员需提供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核发的岗位证);并提供上述人员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2021年10月-2021年12月)及有效的居民身份证。上述人员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上述人员的专业以职称证或注册证或资格证或毕业证或岗位证)为准并在投标登记阶段及投标阶段应一致。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格式见本公告附件二)。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与其他单位组成另一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各不超过1家)。
    1.3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声明格式按招标公告附件三格式提供)。
    1.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本公告发布之前已加入汕头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
    1.5已参与本项目初步勘察设计报告编制、第三方评审和造价咨询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6已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登记,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或经营异常信息已移出的。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投标登记要求

    2.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授权施工负责人作为委托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勘察设计负责人持投标登记资料(见本公告附件一)到场投标登记,请在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进行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份,售后不退。

2.3登记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2)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新版资质证书可只提供复印件,但必须能通过扫描复印件的二维码识别出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职称证或注册证或资格证或岗位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近三个月社保证明;(5)投标人已完成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信息录入手续的网页截图;(6)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已加入汕头建筑信息网“汕头市建筑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网页截图;(7)联合体协议书原件;(8)投标人声明;(9)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

      2.4特别提醒:投标人完成登记和购买招标文件后,需到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上完成注册,并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gdzwfw.gov.cn/ggzy/gdyzwst/)完成单位信息、与本项目相关的人员信息(如施工负责人)等的录入,以便代理机构在系统录入投标人和在中标公示和公告环节时可以获取投标人信息。
发布媒体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汕头市水务局网站
购买时间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
购买地点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公共服务区)
行政监督部门汕头市潮阳区水务局联系电话0754-83733692
项目核准部门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54-83600534
监察部门汕头市潮阳区监察委员会联系电话0754-83600365
信息发布时间2022年1月11日
日 程 安 排 表
招标文件获取2022年1月12日—2022年1月18日  9:30-11:30,14:30-16:30
提疑截止2022年1月20日  17:00
答疑公告2022年1月21日  17:00
递交投标文件2022年2月9日  9:00-10:00
开标时间2022年2月9日  10:00
备注请各投标人在项目提疑截止时间前以匿名方式编辑提疑邮件(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发至邮箱:424354373@qq.com答疑公布时间后请前往汕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栏“提疑答疑”版块查看答疑内容。
      特别提醒:投标人完成登记和购买招标文件后,需到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上完成注册,并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gdzwfw.gov.cn/ggzy/gdyzwst/)完成单位信息、与本项目相关的人员信息(如项目负责人)等的录入,以便代理机构在系统录入投标人和在中标公示和公告环节时可以获取投标人信息。

附件一.doc

附件二.doc

附件三.doc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潮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