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水利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工程项目管理能力: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管理人员至少应包括: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水利类中级职称(或以上)工程师各一名(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需同时提供水利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相应职称证),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 3 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每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手续(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和投标人在汕头市建筑业企业诚信公示平台网页查询截图;凡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按招标公告附件 2 格式提供投标人声明)。 5、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建造师(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6、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近 3 年(2019 年~2021 年)财务状况良好(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的净利润为正数,成立不满 3 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可以是 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负责人、企业技术负责人持登记资料于 2022 年06月23日 至 2022 年06月29日,每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6: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进行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相关资料(自备大容量 U 盘,不提供任何纸质资料) 。 2、 投标登记资料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 要求(一式两份),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资料原件携带备查(带二维码的证书除外,但应确保二维码可扫描查询到相关信息),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收。 3、投标人完成线下投标登记和领取招标文件后,仍需完成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上的注册工作,并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然后点击进入“建设工程”模块,选择拟参投的工程项目,点击“领取招标文件”以触发系统逻辑,以便中标公示和公告环节可以获取投标人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