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之日已进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企业; 2.根据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须在该企业注册,没有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负责人(含尚未完成竣工验收手续的项目)。 二、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为3到20家,招标人直接确定所有投标人为入围正式投标 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20家、少于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直接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超过50家的,招标人采用诚信报价综合法先确定50名入围投标人,再以诚信分排序确定20名入围正式投标人;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1(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