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且为本单位 人员(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必须以具备设计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电子CA证书(用于解密投标文件)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