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引调水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 1.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本联合体设计方;(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 1.3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体现的专业为准)。勘察负责人资格:具有岩土或地质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1.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外应配备水利工程造价、水工结构、测量(或测绘)3个专业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专业和人数,专业以执业资格证(或注册证)或职称证书上的专业为准,以上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投标时与领取招标文件时需一致。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上人员为联合体双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拟派。 1.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网址:http://210.76.74.108/)中完成企业信用信息登记。 1.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1.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办理登记手续,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2019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记录。 1.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授权委托人请于 2022年11月8日至 2022年11月1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交易平台上发布的时间为准),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领取招标文件。 2.2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 (4)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社保证明(需提供由投标申请人(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有关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2022年8月~2022年10月的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的证明材料(含网址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提供承诺书); (7)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办理登记手续,且在该系统中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2019年以来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等不良记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含网址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方)提供近3年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9)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时须提供)。 2.3 领取招标文件时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顺序逐页加盖公章,自行编写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地址与电话、联系人及移动电话),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原件备查。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如被发现资料有任何虚假、不完整、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受理。 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5日10时00分,地点为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投标单位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