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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金平区大港河产城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批启动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2022-12-02 18:26
  • 来源: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 发布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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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公告表

交易项目编号

汕潮阳公资交建告2022069号

工程名称

 汕头市金平区大港河产城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批启动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立项批文文号

 汕金发改投预〔2022〕16号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2209-440511-04-01-933368

招标人

 汕头市金平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办公地址

 汕头市金平区利安路1号升达大厦6楼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汕头市珠江路与黄山路交界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4楼402

设计单位

 /

勘察单位

 /

联系人

 周先生、吴工

联系电话

0754-88993329、0754-82770097

工程地点

 汕头市金平区

建设规模

 汕头市金平区大港河产城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配套道路(含雨水、污水、供水、电力、通信等)长度约5196米、箱涵长度约385米、智慧产业园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屋顶光伏发电面积约1.25万平方米,同时配套幼儿园等公共服务设施面积约6.9万平方米,同时配套停车设施等。其中:汕头市金平区大港河产城融合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批启动项目)包括鮀浦路(文化路-金凤路北引桥)、望德路(文化路-鮀园路)、文化路(望德路-鮀浦路)、鮀园路(文化路-望德路)、夏趾路(望德路-鮀浦路)、宏扬路(望德路-鮀浦路)、文英路(望德路-鮀园路)等鮀浦东片区道路建设实施长度约4.18公里,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等,项目估算总投资68812.98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用46349.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8568.17万元(其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1391.13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

申报上级资金补助及专项债券资金。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工程咨询服务、勘察服务、设计服务以及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等,共计11个专题服务内容:
①修建性详细规划,
②1:500地形图测绘,
③地下管线探测,
④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⑤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⑦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
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⑨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含初勘、详勘),
⑩工程设计服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
⑪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中标人在完成各项专题服务工作的同时,总体协调项目进度、把控项目投资,做好项目组织、策划基础性事务工作,协助招标人做好相应咨询服务专题报批、报建等工作。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及备案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后所提交的资格或资质证书涵盖以下资质条件即为满足要求):
(1)工程咨询备案要求: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new.tzxm.gov.cn/)的工程咨询单位备案,且已备案的服务范围包含全过程工程咨询、专业包含市政公用工程(提供工程咨询单位名录查询截图);
(2)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造价资质:投标人如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按照其经营范围开展业务,提供营业执照。
注: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执行。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资格之一:
(1)具有咨询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登记;
(2)具有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3)具有市政工程或道路工程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4)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含原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备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总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广东省外企业(含联合体成员)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录入“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http://210.76.85.73/#/platform)”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4家,组成联合体后所提交的资质证书必须涵盖“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第2条资质及备案要求”的规定,任一成员至少具备“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第2条资质或备案要求”规定的其中一项资质或备案条件。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投标人进行联合体报名,须点击“新增单位”,插入被联合单位的CA锁,点击读取(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A证书或粤商通,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声明)。

发布媒体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交易场所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

行政监督部门

 汕头市金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

 0754-88993312

项目核准部门

 汕头市金平区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电话

 0754-88307646

监察部门

 汕头市金平区监察委员会

联系电话

 0754-88643812

信息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02日

日程安排表

提疑截止

2022年12月07日 17:00

答疑公告

2022年12月09日 17:00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年12月26日 10:00

开标时间

2022年12月26日 10:00

备注

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各潜在投标人严格按照《汕头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密闭半密闭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健康提示》和《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等要求执行。








2022年12月02日





附件:相关附件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https://www.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对应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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