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提供)要求:具有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证书或市政给水排水设计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或以上(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含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社保证明材料;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广东省外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必须以具备设计资质要求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资格审查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三、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委托)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