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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练江流域总口截污关键点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工程施工
  • 2023-04-28 21:26
  • 来源: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 发布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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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信息公告表
交易项目编号汕潮阳公资交建告2023015号
工程名称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练江流域总口截污关键点位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工程施工
立项批文文号潮阳发改投〔2022〕46号、潮阳发改投〔2023〕7号、潮阳发改投调〔2023〕2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1-440513-04-01-586370
招标人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人民政府办公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惠民路62号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
设计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先生、马小姐联系电话0754-87617367、0754-88860978
工程地点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七处总口截污点位
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七处总口截污点位,项目分两期建设;项目总投资27094.68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992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16.95万元(含工程勘察费253.2万元,测量物探费828.86万元,工程设计费697.16万元,工程监理费434.58万元),基本预备费1601.57万元,建设用地费422万元,建设期利息431.66万元。分两期投资,其中:
    一期工程内容:(1)新建户外污水管道(DN150~DN800)长约34.70km;(2)入户雨污分流改造2140户;(3)东门妈溪水环境综合整治,渠道两侧新建U型板桩护岸,渠道拓宽深挖和清淤约8570m³,新建一座拦水闸和提升泵井等;(4)新建100KVA台架变1座及配套10KV电缆线路195m。一期总投资15047.13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0879.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644.29万元,基本预备费879.07万元,建设用地费407万元,建设期利息236.93万元。
    二期工程内容:(1)通车道路排水管道清淤雨水/合流管涵总长约127.8千米,其中雨水/合流管涵(DN400~DN2000)长度约120.9km,明渠(宽1.0m~9.5m)长度约6.9km,清淤方量约5.09万m³;(2)东门妈溪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二期),新建DN300~DN400污水管道长度约0.536km等;新建DN300生态引水管约2.3km和DN200退水管约0.54km。广场及路面修复约6219.12㎡,新建围墙长度约600m;新建DN25~DN70绿化用水管及防护套管约564米;(3)户外管道工程及入户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二期),新建污水管道管径DN150~DN800,长约20.22km,入户雨污分流改造共1108户。二期总投资12047.55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9042.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72.66万元,基本预备费722.5万元,建设用地费15万元,建设期利息194.73万元。
资金来源及构成统筹各级资金
招标内容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所涵盖的建设内容(含建筑工程和安装),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包招标内容内工程的竣工验收通过、包结算、包保修、包档案资料整理移交及项目交付使用等。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对投标单位要求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第一条的规定,广东省外投标企业和拟派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投标单位本企业注册,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记录。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若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数量不足3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三、评标办法:采用“评定分离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由投标人法人的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达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
发布媒体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交易场所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
行政监督部门汕头市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54-83606531
项目核准部门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54-83600534
监察部门汕头市潮阳区监察委员会联系电话0754-83600359
信息发布时间2023/4/28
日程安排表
提疑截止2023年05月05日   17:00
答疑公告2023年05月08日   17:00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5月22日   10:00
开标时间2023年05月22日   10:00
备注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附件:相关附件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https://www.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对应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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