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汕潮阳公资交地告 [2023]4号
经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人民政府同意,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塘围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JG2023-6号地块
(二)JG2023-7号地块
(三)JG2023-8号地块
(四)JG2023-9号地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属自然人、其他组织和在潮阳区外注册的法人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以“拟成立新公司(注册地在潮阳区)”方式申请。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17日至2023年7月19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土地矿业”浏览、下载获取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19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系统”, 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 [竞买申请人必须先到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tyrz.gd.gov.cn/注册 “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入库手册V1.0》)],点击“项目公告>土地交易”进入具体地块向我分中心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达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16时00分。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自动赋予竞买申请人竞买资格。
六、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 2023年7月7日至2023年7月20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自该宗用地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潮阳区和平镇塘围股份经济联合社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竞得人无法在规定时限内与潮阳区和平镇塘围股份经济联合社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竞得人在取得该宗用地使用权后,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转让或改变用途。否则,潮阳区和平镇塘围股份经济联合社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所收取的出让金不予退还。
(四)JG2023-6号地块
竞得人应按潮阳区和平镇塘围股份经济联合社的该宗用地规划设计要求,建设配套道路531.4平方米(折合0.797亩)(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800元,承担全部配套道路建设成本,并与该宗用地主体工程同步建设,通过潮阳区和平镇塘围股份经济联合社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潮阳区和平镇塘围股份经济联合社。否则,潮阳区和平镇塘围股份经济联合社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无偿收回该宗用地使用权,所收取的出让金不予退还。
(五)JG2023-7号地块
竞得人应按潮阳区和平镇塘围股份经济联合社的该宗用地规划设计要求,建设配套道路369.6平方米(折合0.554亩)(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800元,承担全部配套道路建设成本,并与该宗用地主体工程同步建设,通过潮阳区和平镇塘围股份经济联合社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潮阳区和平镇塘围股份经济联合社。否则,潮阳区和平镇塘围股份经济联合社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无偿收回该宗用地使用权,所收取的出让金不予退还。
(六)JG2023-8号地块
竞得人应按潮阳区和平镇塘围股份经济联合社的该宗用地规划设计要求,建设配套道路826.9平方米(折合1.24亩)(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800元,承担全部配套道路建设成本,并与该宗用地主体工程同步建设,通过潮阳区和平镇塘围股份经济联合社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潮阳区和平镇塘围股份经济联合社。否则,潮阳区和平镇塘围经济联合社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无偿收回该宗用地使用权,所收取的出让金不予退还。
(七)JG2023-9号地块
竞得人应按潮阳区和平镇塘围股份经济联合社的该宗用地规划设计要求,建设配套道路1009.2平方米(折合1.514亩)(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800元,承担全部配套道路建设成本,并与该宗用地主体工程同步建设,通过潮阳区和平镇塘围股份经济联合社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潮阳区和平镇塘围股份经济联合社。否则,潮阳区和平镇塘围股份经济联合社有权解除合同并可无偿收回该宗用地使用权,所收取的出让金不予退还。
(八)竞得人应按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九)成交价款支付规定:
1、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成交价款,竞得人必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余款。
2、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成交价款以现款缴交,竞得人不得以其有关被欠债权相抵扣。
(十)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潮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建设>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gdcy.gov.cn/cy/ztzl/ggzyjy/gkjygg/、汕头市潮阳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tcynczcjy.cwgk.net:4005/、汕头日报和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胜前社区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告。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北116号三楼
联 系 人:郑女士 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4)83812622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开 户 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帐 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202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