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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汕潮阳公资交地告 [2023]5号)
  • 2023-06-19 16:09
  • 来源: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 发布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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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汕潮阳公资交地告 [2023]5号

  经汕头市潮阳区铜盂镇人民政府同意,汕头市潮阳区铜盂镇溪边经济联合社委托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用地面积(平方米)

规划设计指标要求

起始价(设有底价、人民币)

加价幅度

(人民币)

竞买保证金

(人民币)

建筑密度(%)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米)

JG2023-10号

铜盂镇溪边经济联合社灰田公路边(新和谷公路边)洋

4215.6

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

40年

≤1.0

≤40

≥10

≤24

566万元

6万元

283万元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宗地实用面积4215.6平方米(折合6.3234亩);

3、宗地规划条件详见《关于溪边经济联合社集体商服用地规划条件的函复》;

4、其他事项详见《汕头市潮阳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属自然人、其他组织和在潮阳区外注册的法人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以“拟成立新公司(注册地在潮阳区)”方式申请。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网上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20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土地矿业”浏览、下载获取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20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系统”, 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 [竞买申请人必须先到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tyrz.gd.gov.cn/注册 “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入库手册V1.0》)],点击“项目公告>土地交易”进入具体地块向我分中心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达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16时00分。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自动赋予竞买申请人竞买资格。

  六、本次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2023年7月21日15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自该宗用地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汕头市潮阳区铜盂镇溪边经济联合社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若竞得人无法在规定时限内与汕头市潮阳区铜盂镇溪边经济联合社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根据潮阳区铜盂镇人民政府的《潮阳区铜盂镇溪边经济联合社灰田公路边(新和谷公路边)洋6.3234亩集体建设用地项目发展监管协议》的有关要求:

  1、竞得人必须将相应规划地块用于建设加油站,严格按照《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标准编号:SB/T10390-2004)要求建设。

  2、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在约定的土地交付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二年内竣工,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投入运营,依法从事成品油零售经营活动。

  3、按照汕头市委办公室《备忘录》(〔2022〕18号)和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五届26次)文件精神,已有国有能源公司提出依法参与项目合作意向。具体合作事宜由竞得人与国有能源公司自主依法协商约定后签订合作协议。

  4、土地竞得者项目投产运营后,经营主体在一个完整会计年度成品油零售合计营业收入、税收强度必须分别达到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含),纳税额160万元以上(含)。

  5、竞得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然人、其他组织和在潮阳区外注册的法人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以“拟成立新公司(注册地在潮阳区)”方式申请],并依法办理税务登记。

  6、竞得人在取得项目用地使用权后,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或投资建设其他项目,否则潮阳区铜盂镇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的违约和经济赔偿责任。

  7、竞得人应在竞得土地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凭土地成交确认书与潮阳区铜盂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发展监管协议,且作为竞得人项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有效附件。若竞得人无法在规定时限内与潮阳区铜盂镇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发展监管协议,则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竞得人应按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五)成交价款支付规定:

  1、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成交价款,竞得人必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付清成交款余款。

  2、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成交价款以现款缴交,竞得人不得以其有关被欠债权相抵扣。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潮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建设>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gdcy.gov.cn/cy/ztzl/ggzyjy/gkjygg/、汕头市潮阳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平台http://stcynczcjy.cwgk.net:4005/、汕头日报和汕头市潮阳区铜盂镇溪边村党务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告。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北116号三楼

  联 系 人:郑女士 肖先生

  联系电话:(0754)83812622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开 户 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帐   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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