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潮阳自然资出让告〔2023〕6号
经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与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然人、其他组织和在潮阳区外注册的法人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以“拟成立新公司(注册地在潮阳区)”方式申请〕。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2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土地矿业”浏览、下载获取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8月2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系统”, 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 [竞买申请人必须先到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tyrz.gd.gov.cn/注册 “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入库手册V1.0》)],点击“项目公告>土地交易”进入具体地块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达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日16时00分。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自动赋予竞买申请人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3年7月21日9时00分至2023年8月3日16时00分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特别说明:
1、根据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的《宗地编号列CY2023-1-3号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发展协议》有关要求:
(1)宗地必须用于建设《汕头市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22年本)》中所列的新型针织品、服装服饰品、高新家纺品、高档纺织-面料等鼓励类纺织服装项目。
(2)竞买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然人、其他组织和在潮阳区外注册的法人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以“拟成立新公司(注册地在潮阳区)”方式申请〕,注册资本10000万元以上(含10000万元)。
(3)招商期满后,从第一个月起算,企业每年纳税总额需达到8461万元以上,税收强度达到25万元/亩以上。如因政策调整、疫情因素、市场发生重大变化导致企业发展受阻纳税总额减少,或国家相关税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变化,导致纳税总额出现大幅度增减,双方可依据新政策重新核定纳税额度要求。
(4)竞得人应在竞得土地后,签订出让合同前7日内与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本项目发展协议。
2、宗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的标准厂房可按有关规定办理商品房销售、转让、抵押、出租和办理不动产权首次登记。标准厂房建筑区内的办公、生活服务等配套用房可以随标准厂房产权按规定比例且以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可以独立使用且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进行分割、分割转让、抵押。办公、生活服务等配套用房按上述规定随标准厂房产权转让的,可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办理商品房销售、转让和产权登记。
3、宗地可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再分割并出具规划条件。
4、经批准,宗地同一宗地内建设工程分期建设的,按有关规定可分期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分期竣工验收、分期确权,在规划方案设计阶段合理明确分期并或明确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时序。
(四)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宗地根据《宗地编号列CY2023-1-3号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发展协议》的要求,投资强度应不低于6000元/平方米(6000万元/公顷)。
宗地开、竣工时间按《宗地编号列CY2023-1-3号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发展协议》的约定执行,自土地出让移交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投产;因项目建筑体量较大,如遇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开工、竣工的,乙方可按程序向区政府申请延期开工、竣工时间。
(五)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价款分为两期缴交,首期按竞得总价款的50%(含20%的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按规定缴入国家金库潮阳区支库。第二期按竞得总价款的50%在规定时间内(不得超过一年)缴清,第二期付款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计收利息。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汕头市潮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www.gdcy.gov.cn/stszrjcy/gkmlpt/index、汕头日报进行公告。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北116号三楼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754)83812622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开户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帐 号: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