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阳区海门产业园区提质升级项目-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高标准中水处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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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5 15:30
- 来源: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 发布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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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项目编号 | 汕潮阳公资交建告2023027号 |
工程名称 |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产业园区提质升级项目-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高标准中水处理工程 |
立项批文文号 | 潮阳发改综〔2022〕45 号 |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 | 2111-440513-04-01-507382 |
招标人 |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人民政府 | 办公地址 | 潮阳区海门镇迎宾路镇政府大院内 |
招标代理机构 |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22层 |
设计单位 |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勘察单位 | 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姚先生、郑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6623021、0754-87229021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潮阳区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园区内。 |
建设规模 | 项目包含5个子项:1)新建高标准中水处理建(构)筑物,使高标准中水产水规模达到3万m³/ d;2)新建反渗透浓水处理建(构)筑物,使1.3万m³ / d 的反渗透浓水和0.5万 m³ / d 的超滤排水分别经处理后,出水达到相关排放标准;3)利用已建污泥处理建(构)筑物,使浓水处理新增的2.3t/ d 污泥(绝干泥量)经处理至含水率60%后,外运焚烧;4)新建除油、降温措施;5)改造进厂主管,增设进厂流量计。工程预算审核建安费用126395269.50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900598.64元。 |
资金来源及构成 | 统筹各级资金安排解决。 |
招标内容 | 按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潮阳发改综〔2022〕45 号)批复的规模,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设计并经广东建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和汕头市潮阳财政局委托广东晖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审核的预算书(晖达建审2023(12))内容。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招标范围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达标、包结算、包保修。 |
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对投标单位要求 | 一、投标申请人投标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广东省外建筑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 3.拟派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项目经理”查询为准(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责任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或独立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二、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评标前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三、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分法”办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提疑的方式: 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从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务必先把企业信息进行完善,以免影响评标结果公示及中标公告的及时发布。 2.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后,选择拟参投的对应项目,填写相关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操作详见《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v2.2(投标人)》)。 |
| 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 4.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文件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2.成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后,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有联合体的,则由牵头人提供)于当天开标时间前准时到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参加开标会,迟到者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投标人无需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有关证明、证件、证照、奖状、证书等材料原件,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有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作出承诺。(承诺书由投标人自拟)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汕头市潮阳区棉兴南路与棉新大道交叉口南100米汕头市潮阳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三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3606531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3600534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潮阳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3600359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年7月5日 |
日程安排表 |
提疑截止 | 2023年07月10日 17:00 |
答疑公布 | 2023年07月11日 17:00 |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07月27日 10:00 |
开标时间 | 2023年07月27日 10:00 |
备注 | 各投标人务必在提疑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上以匿名的方式提出疑问,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密切留意电子交易平台上项目发出的补充文件、澄清、答疑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
附件:相关附件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https://www.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对应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