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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潮阳自然资出让告〔2024〕1号)
  • 2024-02-01 16:30
  • 来源: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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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潮阳自然资出让告〔2024〕1号

  经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CY2024-7号

宗地面积

81331.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海门镇湖边股份经济联合社城山仔洋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3.5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20

建筑限高

≤40米

主要用途: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

面积

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

41211.4平方米

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仓储用地

40120.5平方米

投资强度

≥6000元/平方米

保证金

1500万元

估价报告

备案号

4415624BA0002

4429224BA0003

现状土地条件

净地

起始价

7400万元

加价幅度

80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24年2月23日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24年3月7日15时00分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宗地实用面积81331.9平方米(折合121.998亩,其中:1-25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61.817亩;1-26地块为一类工业用地兼容仓储用地60.181亩);

3、宗地具体规划条件详见《挂牌出让地块规划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与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然人、其他组织和在潮阳区外注册的法人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以“拟成立新公司(注册地在潮阳区)”方式申请〕。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3月6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土地矿业”浏览、下载获取网上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6日到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系统”, 登录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 [竞买申请人必须先到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https://tyrz.gd.gov.cn/注册 “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入库手册V1.0》)],点击“项目公告>土地交易”进入具体地块向我局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达账)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6日16时00分。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在确认竞买保证金按时足额到账后自动赋予竞买申请人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jy.shantou.gov.cn:3280/TPBidder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4年2月23日9时00分至2024年3月7日15时00分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特别说明:

  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投建的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若因生产工艺流程、地块形态等特殊要求,需要进行高密度、低容积率厂房开发建设,申请调低容积率的,可按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提高我市工业用地容积率管理意见的函》(汕自然资函〔2022〕59号)相关规定执行;未尽其他事项应按照《宗地编号列CY2024-7号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发展协议》的有关要求执行。

  (四)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2号)和《宗地编号列CY2024-7号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发展协议》的要求,投资强度应不低于6000元/平方米(6000万元/公顷)。

  宗地开、竣工时间按《宗地编号列CY2024-7号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发展协议》的约定执行。

  (五)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将全部成交款在竞价成交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全额按规定缴入国家金库潮阳区支库。

  (六)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汕头市潮阳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http://www.gdcy.gov.cn/stszrjcy/gkmlpt/index、汕头日报进行公告。

  (七)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土矿交易竞价操作手册V1.2(竞买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棉新大道北116号三楼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754)83812622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潮阳分中心

  开户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帐  号: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上获取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

202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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