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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园区建设的通知
  • 2019-09-11 10:41
  • 来源: 潮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发布机构:潮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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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工信信息﹝20194

关于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园区建设的通知

文光街道办事处、棉北街道办事处:

根据《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潮阳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区)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潮阳府办﹝201849号)文件内容、《潮阳区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区)工作资金及项目管理细则》(潮经信发(201935号)有关规定,潮阳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区)项目共有7个子项目,总资金共计550万元。其中有 6个子项目已通过网上公开招投标形式,由广东奎创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共计475万元,项目剩余75万元将用于农村电商园区建设。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发放对象

省级财政资金将用于支持汕头市星河电子商务产业园、汕头市快通潮阳电商创业园建设,从软硬件方面投入,打造统一的形象标识,进一步扩大影响力,电商集聚规模效应明显。支持电子商务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电商平台、相关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引入。避免盲目、重复建设,造成资源浪费,省级财政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楼堂管所建设、工作经费及购买流量等支出。

二、资金扶持要求

1、项目申请财政资金扶持比例原则不超过项目总投入额的30%

2、扶持方式采用事后奖补的方式,项目建设期限应当在201810月至2019年底,省级专项资金安排前要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三、评选流程

1园区申报。申报单位要按照项目工作方案要点编制申报书并附其它相关文件证明材料,申报资料一式四份报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初核后加具意见,将街道办事处推荐函和申报材料报送区工信局。

2专家评估。区工信局将组织业内专家对项目进行评议,进行现场调研及复核,提出验收意见。

3结果公示。根据专家的验收意见,确定获得补助项目及补助金额,在潮阳区人民政府网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区)创建专栏中公示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不同意见的,均可向区工信局电子信息股提出异议,由区工信局组织专家进行复审。

4发文公布。对确定获得补助的项目及补助金额在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潮阳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并发文公告。

四、其他事项

请广东好女人母婴用品有限公司、广东快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填写项目申报书,由所在街道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一式四份,于926日前报送我局电子信息股,同时将电子档发送到邮箱。

(联系人:吴汉荣,联系电话:83603673,邮箱:3512574881@qq.com

附件1项目申报表

附件2:项目申报书编制要求

潮阳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995

抄送:潮阳区财政局









附件1

项目申报表

(一)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成立时间

单位性质

国有 民营 三资

注册资本(万元)

单位地址

申报联系人

姓名

电话

职务

手机

传真

E-mail

(二)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单位

项目总投入额(万元)

财政扶持额度(万元)

实施周期

支出内容和预算

支出内容

支出预算

总投入

自筹资金

财政扶持

项目概况和实施成效

真实性承诺

我单位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

(申报单位盖章)

日期:        

街道办事处推荐意见

(请填写推荐意见)

(盖章)

日期:        







附件2

企业申请报告内容:

1.包括企业经营相关数据,园区电子商务业务开展情况,商业模式总结,特色亮点,下一步发展方向和设想。

2.项目建设内容及效益情况。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4.电商园区建设规模、入驻企业数量、主要品牌、总产值等。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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