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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跑一趟!户籍篇1——出生登记
  • 2021-02-05 16:35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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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提升潮阳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近期,小编会详细地整理各类与广大市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窗口服务办理措施,让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大家一目了然,只跑一趟!



出生登记

  申办条件

  国(境)内出生登记: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省户籍居民,在国(境)内所生育的子女,可随父或随母登记入户。

  2.父母双方为双军人的可以在父亲或母亲部队驻地营房集体户登记入户,在部队驻地有合法房产的可单独立家庭户;也可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记落户。

  3.父母双方为在校大学生且户口均在学校集体户的,可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登记落户。

  4.父母一方为在校学生集体户口,另一方为非在校集体户口的,在校期间所生子女的户口随非在校集体户口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落户。



证明材料

  除特别说明外,以下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粤省事”申请的,无需提供复印件;申请人需填写相关表格。

  1.父母申请书;

  2.父母(或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及居民户口簿;

  3.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其他情形:

  1.父母一方为国(境)外人员的,提交护照、港澳台居民身份证件。父母为军人的,提供军官证及居民身份证;

  2.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部、省人口信息系统可查询到户籍为死亡注销的,无须提供);

  3.父母离婚的,提供入户方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法院判决书;

  4.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落户的,提交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以及亲属关系证明;

  5.父母双方属在校学生集体户的提供学生证;

  6.《出生医学证明》婴儿姓氏与父母姓氏不一致的,提供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姓氏的亲属关系证明;

  7.父母民族成份不相同的,提供父母共同签署的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



办理程序

  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

  特殊情况需要调查核实的,户政窗口受理后,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批权限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核审批,上级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应在8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情况特别复杂的,经市级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延长到5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办理期限

  即来即办。



注:

  1.规定时限不包括发函调查时间;申请类别属一站式迁移的,审结时限后增加3个工作日作为迁出地派出所审核时间。

  2.未尽事宜,参照《广东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2019年修订版)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潮阳公安分局投诉电话:

  0754-83822393

  我们会及时处理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议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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