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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跑一趟!户籍篇2——分户和非主要项目变更更正
  • 2021-02-19 16:17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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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进一步提升潮阳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近期,小编会详细地整理各类与广大市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窗口服务办理措施,让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大家一目了然,只跑一趟!

  今天的办证指南是关于户籍的第二篇——分户和非主要项目变更更正。



分户

申办条件

  年满18周岁公民因婚姻、独立居住等原因,要求从同一家庭户中分离出来的。

  (家庭成员成年分居,但房屋所有权、使用权未分割的,原则上不予分户。)


证明材料

  1.关于分户的书面申请报告;

  2.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房产证明。

  其他情形:

  1.因婚姻分户的,提供结婚证(离婚证);

  2.因独立居住分户的,提供房产证明、地址编码。


办理程序

  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


办理期限

  即来即办。



非主要项目变更更正

申办条件

  已登记常住户口的公民需要变更更正户口登记中的学历、婚姻状况、身高、血型、文化程度、兵役状况、服务处所、职业、本市(县)其他住址、出生地等内容的,提交相关证件证明。


证明材料

  1.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申请书;

  2.根据办理的事项提交相关证件、证明。


办理程序

  派出所户政窗口办理。

办理期限

  即来即办。



注:

  1.上述证明材料除特别说明外,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粤省事”申请的,无需提供复印件;申请人需填写相关表格。

  2.规定时限不包括发函调查时间;申请类别属一站式迁移的,审结时限后增加3个工作日作为迁出地派出所审核时间。

  3.未尽事宜,请参照《广东省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试行》(2019年修订版)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办理。



潮阳公安分局投诉电话:

  0754-83822393

  我们会及时处理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议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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