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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潮阳区财政局关于废止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文件的通知
  • 2023-01-18 10:4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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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文件的通知》(汕市发改〔2023〕4号)文件精神,我局按要求及时清理公布相关管理文件,请严格执行。

    一、经清理,潮阳区废止的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文件见附件1;同时,我区依据汕市发改〔2023〕4号废止的文件转发或出台的其它收费政策文件一并废止。

    二、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清理,及时废止本单位已不符合有关规定和管理需要的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文件。


附件:1. 潮阳区废止的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文件目录

           2. 《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废止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文件的通知》(汕市发改〔2023〕4号)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潮阳区财政局

2023年1月13日



抄送:市发改局、财政局,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潮阳区财政局关于废止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文件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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