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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潮阳区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 2021-07-02 16:53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潮阳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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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二批)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农农计〔2021〕20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第二批)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农农计〔2021〕53号)等文件精神,为组织做好潮阳区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按照《关于公开遴选潮阳区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2021年6月18日在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条件要求,潮阳区农业农村局对在公告期内送申请资料的服务主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于2021年7月1日上午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如下:汕头市潮阳区顺杰农机种养专业合作社86分,汕头市潮阳区顺利农机专业合作社85.3分,汕头市锦沣农机专业合作社83.6分,汕头市潮阳区金洪农机种养专业合作社80.6分。因此拟认定汕头市潮阳区顺杰农机种养专业合作社、汕头市潮阳区顺利农机专业合作社、汕头市锦沣农机专业合作社、汕头市潮阳区金洪农机种养专业合作社等4家服务主体为潮阳区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的服务主体,托管服务完成任务面积不少于2.6万亩、资金197.6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日至2021年7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异议可电话咨询:0754-88729040


汕头市潮阳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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