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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已超过车辆年审期限未进行年度审验的道路货运车辆营运手续的公告
  • 2024-01-16 16:21
  • 来源: 潮阳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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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下列4辆货运车辆已超过车辆年审期限未进行年度审验,按规定注销营运手续,其营运相关证件于2024年1月16日开始自行作废,现予以公告。

  

       附件:超过车辆年审期限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车辆明细.xls

  


汕头市潮阳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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