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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500150101/2019-00069 分类:
发布机构: 潮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9-01-28
名称: 2018年区城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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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区城管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9-01-28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下称城综局)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11日至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联系(地址: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公园路公园住宅区7幢,邮编:515100,电话:075483837823)。

一、概述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要求,在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等方面开展工作。

(一)逐步完善我局信息公开规范体系。按照《条例》的要求,为有力推动我局信息公开的制度化、程序化建设,我局正抓紧完善信息公开有关参考文本。

(二)加强学习,进一步增强我局业务人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提高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三)重视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工作。为保障国家秘密在信息发布工作中的安全,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施行,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履行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职责,对拟公开的信息在公开前均进行保密审查,防止在信息公开过程中泄露国家秘密。

(四)注重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我局多次调研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加大指导、协调力度,积极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努力解决信息公开实际问题,推动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进行;全面检查、编制本单位《政务公开手册》等有关情况,对不符合规范的提出改进意见,督促按规定完成任务,更有效地向公众提供各种信息。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我局主要通过电视、政务公开栏、网上办事大厅、向市民群众发放通告等方式主动公开我局的政务信息。一年来,我局通过报刊、电视主动公开等方式公开政务信息16条,通过新闻媒体公开信息9条,网上办事大厅进驻事项7项。潮阳广播电视台及时播发城市管理工作相关新闻信息。同时,通过布告栏张贴有关通告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情况

未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务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未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故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未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故没有发生与区政府或区府办有关的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上更加丰富,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在制度建设方面仍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在政民互动及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方面与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探索政务信息公开新形式,发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公开载体的作用,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工作,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务信息提供便利。同时,要在上级政府有关文件指导下,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8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