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景一

场景二

场景三

场景四

场景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六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宣扬、诱导有组织犯罪内容的信息传播;发现含有宣扬、诱导有组织犯罪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依法为公安机关侦查有组织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 索引号: | 11440513736171697P/2024-00036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08 |
| 名称: | 扫黑除恶丨五个漫画场景读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10-09 | |
| 主题词: | |||
场景一

场景二

场景三

场景四

场景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第十六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采取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宣扬、诱导有组织犯罪内容的信息传播;发现含有宣扬、诱导有组织犯罪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依法为公安机关侦查有组织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
主办单位:汕头市潮阳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联系方式:0754-83837823
44051302000134
粤ICP备17012909号-2 网站标识码:4405130001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