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0513007022296C/2025-00040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04-03
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潮阳区教育局 潮阳区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
潮阳发改〔2025〕14号
2025-04-10

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潮阳区教育局 潮阳区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0  浏览次数:-

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潮阳区教育局

潮阳区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

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

    各教育组,区直各学校:

    现将《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教育局 汕头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汕市发改〔2025〕6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各教育组、区直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对明确实行免费等规定的,要认真贯彻,确保我区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落实到位。

    二、各相关学校应严格遵守教育收费管理规定,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超范围收费,要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工作。

汕头市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潮阳区教育局


汕头市潮阳区财政局

                       2025年4月3日





抄送:区委区政府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潮阳区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