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市县二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汕府办函[2021]97号)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政务网站
(http://www.gdcy.gov.cn/stcygafj/)及微信等媒体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通过电话监督(0754-110)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1 | 组织机构 | 领导之窗 | 局领导简介等 | 局政工室 |
2 | 机构职能 | 局内设机构、直属单位设置及主要职责 |
3 | 单位职能 | 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主要职能 |
4 | 政务服务 | 其他指南 | 政务服务事项设立依据、参照法律法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权利义务等 | 局“放管服”办公室 |
5 | 便民电话 | 局便民业务窗口电话 |
6 | 公告公示 | 1、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决策作出后,应该及时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 2、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要确保执行到位,并将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3、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4、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编制发布办事指南,简化优化办事流程,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5、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重要政策落实情况,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方式,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 | 局指挥中心 |
7 | 工作动态 | 1、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重大政务活动、重点工作、工作计划等 2、新闻发布会:围绕本局重要工作内容,开展发布工作 3、会议公开:公开部门会议的召开情况及会议内容 | 局指挥中心 |
8 | 财政预决算 | 单位部门预算决算 | 局警务保障室 |